|
|
|
|
兴安盟财政局政府采购权责清单 |
|
|
序号 |
具体内容 |
责任科室 |
|
1 |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程序。 |
政府采购科 |
|
2 |
下达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以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批复和执行。 |
政府采购科 |
|
3 |
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事宜,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和分析;管理和维护政府采购网络。 |
政府采购科 |
|
4 |
审批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受理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 |
政府采购科 |
|
5 |
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
政府采购科 |
|
6 |
负责聘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规定政府采购人员专业岗位任职要求,负责其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 |
政府采购科 |
|
附件2 |
|
|
|
|
兴安盟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责任清单 |
|
|
序号 |
具体内容 |
责任科室 |
|
1 |
对以下事项实施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范围、方式和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依法处理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政府采购科 |
|
2 |
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定期进行业绩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承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工作,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政府采购科 |
|
3 |
指导全盟政府采购工作,完成兴安盟政府采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宜。 |
政府采购科 |
|
4 |
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科 |
|
5 |
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科 |
|
6 |
考核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
政府采购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