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正处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办全盟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制定并组织实施交易市场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行规则;
3、承办政府批准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国有资源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事项,发布进场交易活动信息;
4、承办盟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盟行政公署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机构1个。承办盟内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等事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36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下设6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信息科、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科、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科、国土资源交易科。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37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349.88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335.57万元相比,收、支分别增加44.31万元。增加原因:一是2018年工资调标,二是2018年有1名死亡人员抚恤金。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79.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49.8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01万元;支出总计379.8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3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0.23万元,下降-0.1%;支出总计减少-0.23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2018年6月开始退休人员项目内养老金由社保发放。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4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88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4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55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9.8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0.01万元;支出总计379.8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2.3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0.23万元,下降-0.1%;支出减少-0.23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2018年6月开始退休人员项目内养老金由社保发放。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5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支出82.89万元、津贴补贴56.11万元、奖金2.6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9万元、绩效工资40.28万元、伙食补助费0.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36万元、退休费12.52万元、生活补助1.82万元、住房公积金20.27万元、抚恤金22.21万元、奖励金04万元、较上年增加7.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有1名在职职工死亡增加抚恤金和减少工资绩效等;公用经费8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支出5.45万元、印刷费2.3万元、邮电费0.3万元、取暖费34.6万元、差旅费3.61万元、劳务费18.36万元、工会经费1.09万元、福利费2.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8万元,较上年减少-27.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制定出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压缩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二是取暖费减少17.3万元,2017年取暖费含补缴以前年度取暖费。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0.5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公务用车辆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05万元,比2017年增加27.29万元,增长47.24%。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5.45万元、印刷费2.3万元、邮电费0.3万元、取暖费34.6万元、差旅费3.61万元、劳务费18.36万元、工会经费1.09万元、福利费2.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6.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44万元,比2017年增加98.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采购了与招投标电子平台有关的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和异地容灾备份系统;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52万元,比2017年增加98.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新增了网上电子平台安全与信息化系统的维护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主要是公务用车,外出办事。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预算收入349.88万元,支出349.88万。年度内收支预算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目标1: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目标2:着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目标3:按时足额发放干部职工工资、津贴、缴纳政策性社会保障资金
2018年,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体系,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中心交易,依法规范运行,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福娟 联系电话:0482-831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