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隔夜评标活动实行招标(采购)人代表、行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交易中心监管人员“三方见证”工作制度,活动全程由三方共同见证、互相监督。评标结束前,评委不得脱离三方监管。
二、凡参与隔夜评标的评委、“三方见证”人员的通讯工具,由交易中心统一保管,直至评标结束。
三、隔夜评标评委场外住宿地点应满足封闭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在相对封闭的同一楼层的同一区域内;
(二)评委住宿单人单间,房间内配备独立卫生间;
(三)走廊配备24小时无死角监控设备;
(四)评委房间内不得提供与外界联系的设备(网络、固定电话、电脑等),评委有特殊情况需与外界联系,须经“三方见证”人员一致同意并在其监督下使用中心提供的带有录音功能的通讯工具对外联系,并不得透露住宿地点及有关评标事宜;
四、评委入住前,由“三方见证”人员共同检查房间设施,排除各种可能存在的干扰因素,排查结束后,由交易中心监管人员在另外两方监督下安排入住并登记。评委入住房间后,由招标人代表在所有评委入住的房门处加贴封条,封条需有“三方见证”人员签字。
五、评委入住期间,严禁任何人与评委单独接触。评委所需临时服务(更换备品等)由酒店工作人员在“三方见证”的监督下提供。
六、隔夜评标住宿期间,评委及“三方见证”人员入住房间后不得私自外出。
七、隔夜评标活动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及纪律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我已阅读以上条款并遵守相关规定。
隔夜评标场外住宿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