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评标工作效率,解决我盟专家资源不足问题,实现与区内其他盟市评标专家和交易中心设施场所资源共享,保障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科学、规范、统一开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4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号)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远程异地评标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使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在自治区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中抽取本地专家和异地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完成项目评标的活动。
第三条 进入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房屋市政类项目的远程异地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隔夜评标项目或评审时间可能超过6小时的项目,原则上不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第四条 远程异地评标场所分为主场和副场,发起远程异地评标需求的评标场所为主场,主场以外的评标场所为副场。副场专家远程登录主场评标系统,与主场专家共同进行评标。
第五条 主场通过自治区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抽取专家。副场负责专家进场、评标见证等相关工作,副场专家通过自治区远程异地评标专家登录系统签到,主场工作人员通过业务系统在线获取副场专家信息。
第二章 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管理
第六条 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管理工作细则
(1)评标前沟通。有远程异地评标需求时,主场需在确定开标日期前 5 个工作日和副场联系,沟通远程异地评标相关事宜包括提交专家抽取申请以及预约远程异地评标场所。(负责科室:管理协调科)
(2)系统调试。主场应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测试网络、系统、评标电脑等软、硬件环境,副场需配合主场进行测试,全面保障远程异地评标相关技术工作。(负责科室:运行保障科)
(3)专家抽取。自治区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将根据主场提交的抽取申请抽取对应专家,并将确认参加的专家信息推送至主场的业务系统中。主场和副场按照各自的专家语音通知制度分别负责各自场地的专家通知工作。有评委需回避或其他原因未到场的,主、副场工作人员应及时联系,并使用自治区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补充抽取。(负责科室:业务受理科)
(4)评标工作餐及劳务费支付。副场为副场专家预定、传送工作餐,专家劳务费按照主场的标准支付,并将用餐记录、专家账号信息及时传送到主场,由主场转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当天通过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进行结算,如逾期未结算由主场交易中心先行垫付。(负责科室:交易组织科)
第三章 评标
第七条 专家进场。主、副场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本地参与远程异地评标专家身份核验和签到工作,统一保管其通讯工具并引导至远程异地评标工位。(负责科室:业务受理科)
第八条 评标见证服务。主场和副场均应安排1名工作人员做好项目的评标见证服务工作。项目评审准备阶段由主场人员通过远程音频视频交流系统向评标专家解释说明项目的评审流程等情况。(负责科室:交易组织科)
第九条 技术保障。在评标过程中,主场和副场分别负责为各自电子评标系统终端、远程音频视频交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出现问题时及时沟通。(负责科室:交易组织科和运行保障科)
第十条 评标监督。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管部门对主场及副场专家进行监管(包含远程视频监督),副场同时做好副场专家在评标场地内行为的视频记录及反馈工作。(负责科室:交易组织科和运行保障科)
第十一条 出具报告。评标结束后,主场和副场专家均在评标系统完成电子签章,评标委员会主任核实专家签字完整无误后,由主场打印评标报告。
第十二条 资料归档。副场做好评标录屏视频归档工作,评标完成后,主场自行在系统中获取录屏视频。(负责科室:运行保障科)
第四章 特殊情况处理
第十三条 问题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由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问题澄清通知》,主场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办理。同时将澄清内容通过音视频交流系统告知副场专家。
第十四条 异常处理。主场或副场的评标现场发生异常情况,均应第一时间通过音视频交流系统进行沟通联系,并由主场作出相应的决定。如遇到网络等其他因素导致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或音视频交流系统异常时,主场应由监管人员作出决定是否暂停、中止、终止评标并及时通过录音电话告知副场,并将发生异常情况的时间、原因、处理方法及处理结果、系统恢复时间等情况形成记录日志,一并存入远程异地评标资料。
第十五条 项目的复审。若项目出现异议(质疑),提出的异议(质疑)属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等,对中标结果可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主场提出申请由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的,副场应积极配合,通知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