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制度。
2、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的内容,按照上级党委制定的不同层次的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进行民主评议。
3、基本方法:
(1)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教育要联系实际。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为主。学习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但要讲究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对自我评价的审核。支委要对党员的自我评价进行审核把关。对自我评价中只谈成绩,不说缺点和问题的,要责令重新查找问题,认真进行自评。每名党员的自评,要切合本人实际,不得抄袭和雷同,一经发现立即退回重写。自评查找问题要准,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
(4)党内互评。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地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剖自己、评议别人。党内评议后,要采取座谈会或民主测评的方法,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5)对党内互评的审核。支委要对党员的互评进行审核把关。对在互评中只谈成绩,不说缺点和问题的,要责令重新查找问题,认真进行互评。党员互评,要切合实际,不得抄袭和雷同,一经发现立即退回重写。互评查找问题要准,要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讲实话,讲真话,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6)党员个人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首先对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个人小结。个人小结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成绩,只写优点不写缺点和不足,不得相互抄袭。
(7)对《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的审核。支委要对党员个人小结进行审核把关。对个人小结夸大其词或不切合实际的,或者相互抄袭的,要退回重写,同时对相互抄袭者给予党内通报批评处分。
(8)组织考核。党组织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9)奖惩兑现。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待“七一”评选“先、优、模”进行表彰奖励。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上报组织部门审批。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要做好思想工作,要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党支部要事先了解党员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避免仓促从事,以保持评议工作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