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兴安盟行署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机构职能
(一)单位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助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对各类交易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管理兴安盟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2.承担兴安盟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运维,统一的评标评审专家库、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的管理和维护,全盟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数据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
3.协助推动本行政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
4.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自然资源交易、国有资产交易等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
5.为纳入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交易活动提供咨询、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查询等公共服务和管理性工作。
6.承担兴安盟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工作;承担盟本级政府采购商城电子卖场的日常运营和服务工作;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全流程服务,为政府部门实施监督提供技术支持。接受盟直各有关部门的委托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服务。
7.完成盟委、行署以及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中心共设置七个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各类公文的收发、转办、整理、归档工作;负责中心党建、组织人事、考勤、劳资、文书档案、保密、车辆管理、会务协调、公务接待、对外联系、综治维稳、信访、普法等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草拟中心工作计划、总结、汇报、内部管理规定等综合性文稿以及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承接盟委、行署绩效考核工作;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承接兴安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工作。
办公室:0482-8370227
(二)业务受理科。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登记审核、初发包方案审核及招标公告发布等工作;负责为各方主体提供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制度规范等咨询服务;承担专家抽取服务;负责开、评标区以及隔夜评标场所场地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统筹安排中心开标室、评标室;承担交易项目档案归集、保存和管理工作。
业务受理科:0482-8370338
(三)运行保障科。负责全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缴纳保证金系统、评标评审专家自动抽取系统、电子开评标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和中心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维工作,为平台运行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开评标区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录像资料的备份存档,并提供资料调阅服务;配合自治区管理和维护统一的评标评审专家库、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数据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运行保障科:0482-8370220
(四)采购组织科。承担盟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制、采购信息发布、场地共享等工作;负责依法组织盟本级集中采购项目开评标服务,负责旗县级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见证以及交易资料收集归档工作;配合行业部门受理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承担盟本级政府采购商城电子卖场的日常运营和服务等工作。
采购组织科:0482-8370655
(五)管理协调科。协调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拟定配套的制度和措施;协调行业监督部门推动各类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协助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对各类交易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对各方市场主体的实时信用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对外协调;负责中心业务培训相关工作;负责为盟委、行署重大项目做好协调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
管理协调科:0482-8370677
(六)交易组织科。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开标评标的见证服务和过程记录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矿权和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工作;协助自治区产权交易中心做好国有资产、国有产权交易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代收代退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用评价工作;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处理各类项目质疑投诉;审核发布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负责项目交易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统计和归档工作。
交易组织科:0482-8370533
(七)财务科。负责办理差旅费、公务费、燃油费等费用支出的审核报销、记账、核算日常收入和支出工作;负责职工工资发放、职工福利基金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计提扣交等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以及各类财务报表的编报和审核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一张网交易保证金收退工作;负责各类保证金记账和资金审核工作。
财务科:0482-831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