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调度会议召开。盟行署副盟长张永强出席会议并讲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各旗县市政府专项整治行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了全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第一、第二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工作推进情况,有关成员单位及各旗县市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六类市场主体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进度意识、紧盯时间节点、做好清单管理、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快推进问题项目整治整改工作。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有代表性的反面案例,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闻媒体曝光。通过问题整改查找各领域存在的风险漏洞,全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监管检查体制机制。二是聚焦重点,同步推进六类市场主体治理工作。聚焦“标前”“标中”“标后”重点整治问题,特别是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矛盾突出的问题,把底数摸清,杜绝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的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逐项检视,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通过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健全相关制度、堵塞风险漏洞,形成抓源头、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将强化六类市场主体治理融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同步调度、同步推进、同步整改,确保两项工作齐头并进、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压实责任,加快推进各类项目统一进场交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区盟两级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本行业项目进场情况,加快推进全盟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各成员单位之间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络,做好项目进场的对接工作,确保每个环节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强化对场外交易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目录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覆盖,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四是主动谋划,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举措。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在规则制定、执法监督、案件查处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的创新举措。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各类交易主体的全面监管。对项目立项审批、资金预算、采购需求、合同签订、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等重要环节严格把关,监督各方主体严格执行交易规则。畅通投诉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机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