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4年9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宗地编号 |
乌兰浩特 453# |
地块位置 |
赛罕北路西侧、裕民街北侧 |
土地用途 |
文化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4229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350 |
明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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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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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用地 |
0.4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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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
吴丽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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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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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一、地块基本情况 :
二、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4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82-2777709
联 系 人:包金柱
电子邮件:
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9日